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紓困補助貸款線上申請資格條件進度,紓困4.0補貼如何申請?各縣市加碼措施一次看懂
COVID-19本土疫情延燒,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,不少企業、商家及勞工都受影響。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紓困條例部分條文,行政院則在6月3日公告「紓困4.0方案」,去年已符合紓困資格者最快4日會收到個人紓困現金,7日起啟動個人與企業申請;各地方政府也推出紓困措施。誰符合申請資格?如何申請紓困補貼?中央社帶你一次看。
孩童家庭防疫補貼
家有國小以下孩童,或國高中、五專前3年身心障礙學生,發給一次性定額補助每人1萬元,約37萬人受惠,預計6月15日起發放,三級管制期結束前出生的新生兒都可領取。領有110年5月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的家長免申請直接撥款;其他家長免提佐證資料,只需準備孩童的健保卡及監護人的金融卡,透過ATM或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領取。
個人補貼
中低收入戶 符合資格的經濟弱勢、身障、老人、兒少加發5至7月生活補助金每月1500元,一次發給4500元,6月4日直接匯入帳戶,免申請。
無相關社會保險者 可申請急難救助金1至3萬元,去年有申請者免申請,於6月4日發放;新申請者可於6月7日至30日期間線上或郵局申請。
農漁民(有排富限制) 農民生活補貼每人1萬元,發放對象是農保或農職保被保險人、曾申請109年農民生活補貼的實際耕作農民、參加農糧政策的農民及青年農民。
漁民生活補貼則分為1萬元(4月30日前加入漁會之甲類會員)或3萬元(4月30日前在漁會投保勞保、為漁會甲類會員、月投保薪資2.4萬元以下);不用再申請,直接匯入戶頭。
自營作業者(指獨立從事勞動或技藝工作獲致報酬,且未僱用有酬人員幫同工作者) 無一定雇主者(指常於3個月內受僱於2個以上不同之雇主 ,工作機會、時間、場所及報酬不固定者) 月投保金額超過2.4萬元者,發給1萬元;未超過2.4萬元者,發給3萬元。曾請領本項補貼者,勞保局將依原留帳戶或地址逕予核發,未領過者6月7日至7月5日期間可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,登錄本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。
補貼資格: 1. 110年4月30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。 2.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萬8000元。 3.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觀光業從業人員 無雇主導遊及領隊人員,計程車、遊覽車、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員,每人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。
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 受疫情衝擊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者,每人補助3萬元+已投入的製作或其他費用(需提列證明)。曾獲藝文紓困1.0、2.0補助者,審查通過,6/4直接入帳3萬元。未曾獲1.0、2.0補助者或要申請其他製作費用者,檢附證明文件申請。
運動事業從業人員(教練、裁判、球評等) 因契約或工作約定暫停或取消,致任1個月酬勞較3、4月平均或108年同月酬勞減少達50%者,每人最高補助4萬元,6/4受理申請。
學生 5至7月本人或家庭成員經濟確實受疫情影響的大專校院學生,可請領緊急紓困助學金、校外住宿租金紓困補貼(每月1200至1800元),6/4受理申請。
社大講師 5至7月任一月之酬勞因疫情影響較原定課程計畫損失達50%社大講師,最高可補助4萬元,6/4受理申請。
家庭托顧服務員、保母 收入減少50%或停業者,每人給予一次性補貼3萬元。
視障按摩師 每人每月1.5萬元,一次發3個月,共4.5萬元。若是去年已有領過補貼者,6/4將直接撥補到該帳戶。 申請資格: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視覺功能障礙者,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,且5月19日前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、取得按摩技術士證或按摩執業許可證及未受一定雇主僱用者。
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,去年申請過、有存摺資料,且今年也合乎資格的民眾,4日起直接撥款入帳。
新申請者,相關部會7日起會提供線上申請書,民眾可採線上申請或郵寄申請書,不用臨櫃辦理。
產業補貼
依產業別區分,擬從寬認定。
服務業:會展業者、貿易服務業、製造及技術服務業、商業服務業
觀光業: 旅行業、旅宿業、觀光旅遊業薪資及營運補貼:以雇用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。 旅行業:團體旅遊取消補貼團費5%,每團上限1萬元。 旅宿業:民宿營運補貼每家5萬元。 觀光旅遊業團體取消補貼每人次最高200元。 防疫旅館:每房每日補助1000元。
航空業 航空業及機場業機場相關使用費:依運量(架次)與108年或前一年度同期減少幅度比例補貼。 國際機場商業服務設施業:依客運量減幅補貼公共設施清消及維護費用、依營運業別定額補貼基本維運費。 國際機場商業服務業、空廚地勤業:補貼員工薪資每月經常性薪資4成,每人上限2萬元。 機場防疫車隊:補貼消毒防護作業費用
陸運業 遊覽車營運補貼:每車最高1萬元。 陸運業防疫用品補貼:每日每車補貼,大客車22元、小客車15元 各縣市防疫專車:每日每車最高補貼甲類大客車5000元、乙類大客車3500元、小客車1750元 駕駛訓練機構:以雇用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。
教育業:
一、私立幼兒園(含準公共):停止到園期間依當月就學日數收(退)月繳費用,且正常支付教職員工全額薪資者,依受疫情影響情形,按比率核予補助,6/4受理申請。
二、學校廚房及團膳業者:補助食材成本損失,補助公辦公營自設廚房學校之廚工薪資及午餐運作成本。由地方政府向國教署提出申請,國教署所屬學校向國教署申請,6/4受理申請。
三、社區大學:5-7月停課達1個月或任一期學員人次比108年度同期減少10%者,以專任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,場地租金核實補助,每校最高30萬元,6/4受理申請。
四、留遊學服務業:5-7月任1個月營業額比3-4月或108年同月減少50%者,以專任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,6/4受理申請。
五、補習班、課照中心、運動事業:5-7月任1個月營業額比3-4月或108年同月減少50%者,以專任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,6/4受理申請。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(例如電影院等),且給予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:以雇用員工數每人1萬元計算,給予企業一次性營運補貼。給予受雇員工4萬元補貼(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+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)由企業一併具領轉發,6/4受理申請,6/4受理申請。
藝文業: 三擇一申請 1. 各類型藝文事業(如劇團、樂團、工藝坊、實體書店等):最高250萬元(若有重大特殊或緊急狀況,不在此限)。 2. 營業額減少50%之事業(如廣播電視製作、出版事業等),以雇用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。 3. 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(例如電影院等),且給予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:以雇用員工數每人1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。給予受雇員工4萬元補貼(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+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),由企業一併具領轉發。
社福業
一、長照、早療、托嬰機構:
照顧服務收入減少50%以上者,以雇用員工數每人4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。
經中央政府通知停業,且給薪未達基本工資者:以雇用員工數每人1萬元計算,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。給予受雇員工4萬元補貼(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+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)由企業一併具領轉發。
二、住宿式機構:受指揮中心或主管機構書面通知停業者,或109年1月15日起任連續3個月平均收入比108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15%者,給予基本人事費、維持費紓困。
三、社福團體、基金會、復康巴士、長照交通接送、營養餐飲服務、社會工作師事務所:109年1月15日起任連續3個月平均收入比108年指定日期區間減少15%者,給予加班費、維持費紓困。
紓困貸款
勞工、中小企業
-勞工最高可申請10萬元的紓困貸款
-企業貸款放寬與利息補貼
各縣市紓困措施
1. 設立中小企業紓困單一窗口專線電話02-2422-4897,協助工商企業貸款、基隆市政府及中央相關紓困資訊諮詢及轉介服務。 2. 規劃1億元中小企業防疫喘息貸款(110年6月至12月)。 3. 提供100萬元青創融資及5年利息補貼。
1. 失業給付線上即時申辦。 2.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費用補助,高中職最高1萬2000元,大專、大學最高2萬6000元。 3. 住安心檢疫所、防疫旅館補貼最高14日7000元。 4. 加強版防疫專責旅館從業人員體恤補貼最高14日2萬8000元。 5. 市⺠急難救助⾦,單⾝補助3000元,弱勢家庭補助6000元。 6. 企業貸款本⾦與利息遞延繳付,最⻑展延6個月。
1. 急難慰助 -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3萬9000元可領1萬元。 2. 關懷救助 -按陷困各戶所需,發送民生物資。 3. 青年見習 -招募300名設籍新北市就學大專院校在學生或應屆畢業生,參與7-8月市政創新規劃。 4. 勞工協助 -提供律師費、裁判費、生活費等勞資爭議訴訟補助。 -失業勞工除子女就學費用補助,加給生活扶助金最高1萬1800元。 5. 社宅租金 -申請前4個月每月租金緩繳50%,第5個月起分12期無息攤還。 6. 稅金減收 -停業期間,減徵房屋稅及停徵牌照稅;稅款分期可展延1年或分36期。 7. 娛樂等地方稅減免 -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,減徵5月15日至8月31日查定稅額的30%。 -飯店、旅館及其他營利事業已停用或縮小營業面積者,及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的場所,其房屋稅率由原3%降為2%。 -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停業的業者,停業期間停徵娛樂稅。 8. 藝文支持 -場館費用全額退費,快速核發補助款。 9.租金、權利金減收(減免期間為110年5月15日至8月31日) -促參廠商及設定地上權業者的營運權利金,最高減免35%。 -市有不動產出租作營業使用者,租金減收50%。 -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減收50%。 -租金、使用補償金、權利金、市場使用費等規費與各項罰緩,繳納期限一律展延3個月。 10. 罰單緩繳 -應到案日自5月15日起至6月14日止,且應到案處所為新北市交通裁決處的罰單,無須檢附任何文件,繳納期限可展延至7月14日。 11. 建期展延 -公共工程工期可申請延展;民間工程工期延長2年。 12. 交通紓困 -公車業者補助先撥付8成;新北市交通局委外管理之停車場,按同期減收比例各自分攤一半原則減收;碼頭減半收取使用費。 13. 農漁產銷售與漁民紓困 -輔導農會、漁民推出美味農業得來速。 -補助漁民、漁會宅配運費電商上架費。 新北市政府官網防疫專區設置「新北市110年防疫助扶方案」,專線電話02-2960-3456分機5298。
1. 中小企業融資紓困諮詢、企業融資診斷服務及政府相關資源轉介等服務,免付費專線0800-505-158。 2. 市有場館規費及權利金減免,包含桃科園區管理費、旅遊遊憩景點委外空間權利金、體育場館委外空間權利金、市有不動產房地租金、公有停車場站委外租金權利金等。 3. 失業勞工子女助學補助計畫、關廠歇業或重大勞資爭議案件勞工生活補助金及急難紓困措施。 4. 受疫情影響導致工作減班休息之民眾,公部門提供臨時打工工作機會。 5. 旅行業、旅宿業及觀光遊樂業融資周轉貸款協助及利息補貼、桃園市防疫計程車補貼、桃園市客運業者防疫物資補貼、桃園捷運定期票及回數票優惠退票方案。 6. 「肺炎疫情稅捐申辦專區」提供紓困減稅,並可展期、延期或分期繳稅。 7. 減收今年5至6月公有市場使用費。 8. 青創貸款還款展延、桃園市青年創業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還款展延。 9. 協助桃園市農漁業行銷度難關。
1. 推出總金額3億元「防疫安心貸」紓困貸款,鬆綁貸款資格,商號最高可貸款50萬元,公司最高1000萬元,利率2.17%,貸款期間最長7年。 2. 因防疫措施受影響行業調降適用房屋稅率,如飯店及旅館業、電影院。受影響期間,由營業用稅率3%改按「非住家非營業用」稅率2%課徵;樹林頭夜市,將依契約規定免收租金及權利金。 3. 受疫情影響公有市場與市府公有場館,仍有營業者租金或權利金減半、暫停營業者免收租金或權利金。 4. 受影響勞工: -非自願離職者即可領取失業給付,按平均月投保薪資60%發給。 -失業勞工可申請子女就學補貼高中職至少4000元、大專院校至少1萬3600元。 -勞工若因疫情影響造成「減班休息」(無薪假),可申領勞工投保薪資與實領薪水差額一半的補助。 -勞工在減班時段(無薪假)參加訓練課程,可申請訓練津貼補助,每小時比照基本工資160元發給,每月最高120小時,總計1萬9200元。 5. 全市建築工程工期自動延長1年,業者無須申請。
1. 圓夢紓困貸款:設籍新竹縣4個月以上,年齡20至65歲、在新竹縣經營事業,小規模商業最高貸100萬元,中小企業最高貸200萬元,提供以購置或租用營業所需廠房、營業場所、機器、設備、裝潢以及營運週轉金使用。 2. 稅務: -因疫情遭強制關閉的休閒娛樂場所,停徵車輛使用牌照稅及停止營業期間娛樂稅。 -休閒娛樂場所、觀展觀賽場所、教育學習場域等,停止營業期間降低房屋稅。 -接受隔離治療、居家隔離、居家檢疫、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,2021年房屋稅准予展延,若繳納困難,可分期延期繳納。 3. 文化團體:成立各項演出及補助單一窗口,因疫情影響於演出前7日函請調整檔期或取消演出者,場地租金全數退回。 4. 勞工職訓津貼:失業勞工安心即時上工計畫(每月最高1萬2800元,最高補助6個月)及安心就業薪資補貼。 5. 農產運銷:鼓勵在地消費,協助新竹縣農會整合在地有機蔬菜農戶,推出「期間限定 在地有機蔬菜箱」促銷。 6. 防疫旅館:6月1日起,縣府提供核定的6家防疫旅館內,執行居家隔離和居家檢疫相關事宜的員工,每人每月3000元薪資補貼。
1. 工商紓困關懷專線559880。 2. 傳統市場租金減免。 3. 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(SBIR)加碼補助10%。 4. 建築執照展延2年。 5. 中小企業貸款舊貸展延、營運貸款、振興貸款申請延至110年6月30日止。 6.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還款展延。 7. 安心就業計畫、安心即時上工計畫、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。 8. 七大稅務紓困:例如因疫情短期不用之車輛,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後,按日停徵使用牌照稅;因疫情停業的十大類場所可以減徵房屋稅及娛樂稅;因疫情接受隔離、治療、檢疫者,110年房屋稅可延期、分期繳納等。
1. 5月15日至6月8日夜市或市集配合停業期間,免收租金、使用費。 2. 公有零售市場及道路型攤販集中區(非夜市),6至9月使用費減半;道路型攤販集中區(夜市)6至9月免收使用費。 3. 台中市政府資金紓困單一窗口電話(04)22289111分機31139、31141、31142、31143。 4. 溫泉使用費分期繳納,第一期僅需繳納2成。 5. 委外場館權利金及租金減免。 6. 非自願失業勞工生活補助及子女就學補助,提供生活補助每人每次1個月基本工資,最多2個月。 7. 青年創業貸款300萬元以內,利息補貼期限可由24個月延長為36個月。 8. 因疫情失業勞工,提供安心上工服務,每月最高核給80小時,每人最長以6個月為限。 9. 稅捐緩繳及減免。 10. 在台中市文化局登記立案的演藝團體,可提送與演出相關計畫內容(不含演出),審核通過後,每案最高核定20萬元。
1. 幸福圓夢貸款一年免息。 2. 社福救助單一窗口1957。 3. 安心就業與訓練補助。 4. 稅捐減免緩繳。 5. 藝文紓困補助。 6. 建築在建工程施工期限展延。 7. 縣府委外場館規費減緩繳。 8. 縣內26處公有零售市場6到9月攤位租金減半。
1. 縣府地租減收2成。 2. 青創貸款利息補貼。 3. 建雜照延長建築期限1年。 4. 房屋稅主動調降稅率。 5. 牌照稅車輛停用免徵。 6. 娛樂稅申請核減稅額。 7. 繳稅困難可延/分期。 8. 展演活動藝文紓困。
1. 文藝表演紓困補助,縣府加碼補助5000元。 2. 租稅緩繳及減免,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。 3. 合法夜市及傳統市場租金減免。 4. 促參案及縣有出租場館租金減緩繳。 5. 雲林縣政府企業紓困諮詢單一窗口電話(05)5522169。 6. 110年建雜照自動延長建築期限1年。
1. 委外場館關閉期間租金或權利金減免。 2. 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使用費及清潔費減收。 3. 市有非公用土地租金及使用補償金減收。 4. 委外營運或標租停車場租金或權利金減收。 5. 青創貸款利息補貼延長1年。 6. 因疫情檢疫及隔離者,每人最高1萬5000元防疫補償。 7.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再延長。 8. 稅捐緩繳主動減徵。
1. 農漁業行銷及紓困補助。 2. 租稅緩繳及減免。 3. 藝文表演紓困補助。 4. 促參案及縣有場館租金減緩繳。 5. 減收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維護費。 6. 青創貸款本金緩繳。 7. 110年建雜照延長建築期限1年。 8. 原住民紓困。 9.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。
1. 紓困振興貸款、保薪資、還舊貸展延及營運資金等,最多可申貸1億5000萬元,貸款展延最長5年。 2. 青創貸款利息補貼6個月。 3. 安心就業計畫每個月最高1萬900元,薪資補貼最多12個月。 4. 安心上工計畫每個月最高1萬2800元,最多補助6個月。 5.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,每小時補助160元,最高補助上限120小時(1萬9200元)。 6. 稅賦減收緩繳。 7. 工業區規費緩繳。 8. 促參案土地租金減收。 9. 市有土地租金緩繳12個月。 10. 勞工失業生活及子女就學補助。 11. 擴大關懷弱勢生活補助,每月加發1500元。
1. 紓困專線07-822-0300。 2. 齊心防疫2.0專案貸款。 3. 青創貸款還款展延及利息補貼。 4. 市有產業園區規費減半租金緩徵。 5. 市有地租金減免。 6. 公有市場攤商規費減半。 7. 安心就業計畫。 8. (線上)職訓津貼補助。 9. 勞工失業生活及其子女就學補助。 10. 稅捐緩繳減(免)。 11. 市府場館規費減緩繳。 12. 農漁業多元行銷及補助。
1. 居家隔離者入住防疫旅館補助,居家隔離民眾補助每日1000元,最高1萬4000元;入住防疫旅館每日加碼補助500元,最高7000元,最高共補助2萬1000元;入住安心旅館補助每戶最高5000元。 2. 防疫旅館補助,補貼清潔封房每房最高2500元,補助清潔人力每日1000元。 3. 藝文產業減收租金50%,表演團體補助、場地費用減免。 4. 公有市場租金免收3個月。 5. 稅捐減免緩繳。 6. 物資銀行物資包擴大發放對象。 7. 公有土地、場館租金減徵。 8. 安心就業薪資差額補貼。 9. 安心上工提供就業。 10. 充電再出發職訓補助。 11. 中小企業貸款還款展延、利息全額補貼。 12. 農業大學貸款展延、利息全額補貼。
1. 補助藝文事業營運損失:5月11日至6月8日舉辦國內展演活動、流行音樂公開售票演場會、電影國片商業映演等,因受疫情損失,最高補助250萬元。 2. 安心即時上工提供100個就業機會。 3. 失業勞工子女教育補助:高中職最高每名6000元,大專院校每名2萬4000元。
1. 東大門夜市停業期間免收租金。 2. 公有出租場館租金減收2成。 3. 縣政府優惠獎勵防疫旅館補助。 4. 109年領得建築執照及雜項執照自動展延兩年。 5. 公有房地租金減(緩)繳。 6. 稅捐緩繳減免。 7. 勞工失業生活及子女就學補助。 8.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。 9. 安心即時上工計畫。 10. 急難紓困實施方案。 11. 花蓮縣青年安心創業及中小企業貸款還款展延。 12. 青創利息補貼延長至5年。 13. 原民青創紓貸支付回饋。 14. 部落景觀優化產業行銷。 15. 配合中央紓困方案,無縫銜接紓困4.0加速從優。
1. 稅賦減免(適用期間:110年5、6月) -110年5、6月娛樂稅減徵50%。 -休閒娛樂場所、旅館業停用樓層房屋稅減徵1/3。 -旅館或民宿房屋稅稅率由營業用(3%)調降為非營業用(2%)。 -房屋稅分期或延繳。 2. 租金減收(適用期間:110年5、6月) -觀光夜市、正氣路固定鋪位、第三市場、縣有非公用不動產等租金減收20%。 -觀光夜市暫停營業期間免收租金。 3. 勞工減班或失業協助(適用期間:110年全年度) -補貼減班勞工投保薪資差額50%。 -提供6個月職訓生活津貼。 -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。 4. 疫情期間行政罰鍰可延期或分期繳納。 5. 單一窗口協助縣民申請房貸、車貸等個人金融性產品緩繳或延期繳納。 6. 資金融通 -繁榮家園專案貸款利息補貼展延1年(規劃中)。 -繁榮家園貸款專案額度增加1倍。 -貸款零利率補貼計畫。
暫無
1. 津貼發放,中低收入戶每人核發新台幣6000元、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等。 2. 稅捐減免,包括地方稅(娛樂稅、房屋稅)、縣有不動產租金、委託經營權利金及規費等4項稅捐費用減免及延繳。 3. 經營協助,包括補助產業專案行銷及強化電商銷售、建照及雜照工期自動展延1年及補助商圈業者購置餐具清洗殺菌乾燥設備等。 4. 產業紓困,包括串接中央紓困貸款加碼利息補貼、推動線上職訓津貼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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